刚刚陇南连发两个重要通知并启动自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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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灾后卫生防疫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防疫工作覆盖到所有受灾村组、社区。要做好辖区卫生防疫队伍的组建培训,准备好防疫物资,全力保障灾后防疫消杀工作。二、强化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以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为主,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灾民安置点、医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所要重点防控,落实好室内环境、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对临时厕所、垃圾堆集点、动物尸体等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清运、消杀、掩埋,控制蚊蝇孳生。三、卫生、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和流动摊点的监管,防止病死家禽家畜和被洪水浸泡后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流入市场,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生态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供应及检查监测,及时互通信息,督促指导各地确保集中式供水和临时供水水质达标,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四、市、县区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灾后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做好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五、广泛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疫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不要食用被洪水淹死的动物和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要把防疫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有关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年8月19日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清淤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我市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洪水逐渐消退,淤泥大量堆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清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乡村要组织动员群众,对群众房前屋后塌方和屋内、院内淤泥集中清理,清理完成后对群众住房开展安全评估鉴定,确认绝对安全后,再让群众返回原住房居住。二、市县有关部门和乡村要组织开展乡村道路塌方、淤泥的集中清理,确保乡村道路尽快恢复通行。三、各县区要组织力量开展城镇街道、公园等公共区域淤泥的集中清理,确保城区环境整洁。四、市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干线公路塌方水毁抢修和清淤工作,尽快恢复通行条件;市县水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泥石流沟、山洪沟道的集中清淤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畅通。五、陇南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和市县乡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清淤工作。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年8月19日陇南市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应急响应8月11日以来,受强降雨影响,陇南市全境受灾严重,高速公路、国省道多处受损中断,县、乡、村道路大部分受损,多地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电力、通讯、供水中断,房屋倒塌,部分村庄被洪水围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决定于年8月19日17时20分将陇南市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鼎立信,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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