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以来,受强降雨影响,陇南市全境受灾严重,高速公路、国省道多处受损中断,县、乡、村道路大部分受损,多地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电力、通讯、供水中断,房屋倒塌,部分村庄被洪水围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决定于年8月19日17时20分将陇南市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