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早新闻河南拟依法惩治科技创新中弄

河南要闻

河南印发通知: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信息比对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作用,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畅通省、市、县三级救助服务热线,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乡镇(街道)要及时开展困难群众状况集中排查。村(社区)要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二、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措施。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务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务工成本;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退出工作,增强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三、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阶段性纳入价格补贴范围,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执行期限至年3月底。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救助。

四、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统筹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各地要加大财政配套力度,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救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并提前做好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工作。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自年12月1日起,分别由不低于60元/人/月提高至不低于75元/人/月。

五、强化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走访慰问工作,及时发现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协调解决问题或报告反映困难;依法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临时监护、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工作。

六、优化民政服务机构防疫管理。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范围,重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272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