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上海市地震局年度事业

为加强上海市地震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考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地震局不招收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应聘上海市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应聘单位人事部门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除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年7月31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年2月9日8:00至2月23日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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